前几日和一个服务对象交流,他谈起了上半年引起热烈反响的电视剧《觉醒年代》,表示很喜欢这样的电视剧,他看了也深受感动。不过他问了社工一个问题:他已经认定戒断多年了,也一直在思考,当初为什么会去吸毒,而能够戒断也很不容易。那么他的戒断,是属于主动的“觉醒”还是“被觉醒”?抑或在这两者之间有一种关系存在?
对象大致是这样的意思,也没有特别说明,但他的问题却引起了社工的兴趣。从结果论上说,对象戒断成功就是社工工作的成功,似乎没什么必要再去考虑这些东西。但社工也要多注意过程,这个思考过程也是对对象问题的一种解释。
从字面上看,“觉醒”和“被觉醒”只相差一个字,但实质却天差地别。觉醒是对象的主动,加一个“被”字体现的是对象的被动。对象从签订社戒社康协议开始,和社工的关系就是对立统一的。从统一的方面来说,双方的终极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对象的戒断和康复。但诸多因素影响着这个目标的实现,对象一边是其戒毒决心、毒瘾程度、家庭关系、社会关系等等,社工一边是工作的力度、程度、深度、广度以及至关重要的专业性。很多时候对象和社工目标的一致不能消除工作过程中的对立,这就需要社工通过发挥工作的主动性,缓和乃至消除这些对立。
缓和乃至消除社工和对象互动中的对立性,实际就是对象是“觉醒”还是“被觉醒”的过程。更明确地说,互动关系是对立统一的,不是非黑即白、非此即彼的。举例来说,社戒社康要求的定期毒品检测,就是主动和被动的有机统一。站在被动的角度,这是社戒社康的要求,是必须要完成的。而站在主动的角度,这是检验一段时间内戒毒康复的直接有效方法,对于对象而言更是如此。
当然,有时候社工过于追求“统一性”,就会消弭对象的独立性,这和社会工作“案主自决”的价值观是相悖的。反过来说,社工不注意整合与对象的关系,过分强调甚至放纵对象的“独立性”,也会招致很多必要甚至不好的结果。因此在整个帮教服务过程中,社工和对象就应该是互相配合、互相融合的,掌握好当中的度,社工用合法合理合乎伦理价值观的服务方法,帮助对象自主决定、自主改进、自我更新,做到这一点,那么所谓“觉醒”或者“被觉醒”,其实就没那么重要了。
嘉定工作站南翔镇社工点 甘岳鸣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