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到底是怎样的一种存在?人存在于世间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换作过去,我会经常为这样一个问题感到困惑,特别是在成为一名禁毒社工后,遇到服务对象与自身理念之间的冲突时,会感到更为棘手。为什么服务对象一定要去吸毒,他们存在于这个社会的意义是什么?
时至今日,当参加了本区所组织的中级社工培训,当听完助理督导郭宏林老师为我们带来关于“正念”的科普介绍后,我突然对于之前自己长期存在的困惑,有了全新的认识。
在我们的帮教之中,会遭遇很多服务对象和自身理念相碰撞的场合。我们会根据自身的价值观和工作要求,评判对象这种理念是否符合主流价值观,而服务对象,也会根据自己的认知,来评判我们社工所说的是否正确。当双方价值理念不同,就会带来后续一系列副作用,轻则争论得面红耳赤,重则影响相互之间的专业关系,进而影响帮教成果。
例如,服务对象长期存在的一种理念:“我吸毒是我自己的事,并不影响到周围他人,为什么你们社工要来管我?”
对于这种理念,按照我们的价值观,无疑是错误的,吸毒不仅伤害到个人,更危害到了社会,对他人产生了影响,这样的情况下,服务对象自然需要承担后果,接受管教。但服务对象能理解到这一层吗?不能,他只能从他的角度去观察:我用自己的钱去购买毒品,伤害的也是自己的身体,我没有影响到身边人,谈何危害社会?
分歧和冲突也就应运而生。
即便我们不愿承认,也存在着这样一个客观事实:当今社会,有着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和公序良俗,遵守这套体系的人,是被社会所接纳的,而不遵守的人,自然会被社会边缘化。我们帮教的目的是协助药物滥用人员回归社会,协助他们适应这套体系,才能实现回归社会、被社会接纳的目的。
正念的核心理念恰恰对于我们达成这一目标有着积极的意义。正念强调接纳自己的所思所想,所作所为,对于自己的想法、行为不评判,集中注意聚焦于当下。换句话说,我们无需去评判“吸毒是自己的事,与他人无关”这个理念是否正确,只需要让服务对象了解到自己确实存在这样的想法,以及和这个想法所关联的其他衍生体,引导他们思考吸毒前后的生活状态,其中的区别和不同;吸毒带给自己什么变化,其中哪些是积极的,哪些是消极的?服务对象自然就会思考,曾经的行为是否符合目前的生活状态,吸毒对于自己的生活产生了哪些影响,是否不应该再陷入毒品的泥沼之中?
正念作为佛学所引入的概念,其所蕴含的理念不正是我们社会学中的“认知行为理论”所提倡的那般吗?引导服务对象认识非理性信念,并在此基础上生成理性信念。我们无须去和服务对象争论得面红耳赤,非要强调自身的正确性和合法性,这样做只会让服务对象产生更为严重的逆反情绪。我们只需引导服务对象正视自己的过去,理解自己行为造成的后果,服务对象自然会发自内心地去进行改变。
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价值不是抽象的,也不是一个简单的生物学概念,其存在是否有价值,是基于和他人发生社会交集的前提之下。过去的吸毒行为真的没有对他人造成影响吗?家人朋友是否有过担心?孩子是否因为你的暴力行为而哭泣?如果有,又凭什么说“吸毒只是我自己一个人的事,和其他人无关”这样的话呢?
每个人都有自己独存于这个世间的价值,无论何种身份,无论是否有灰色的经历。这就是我对于本次培养的心得感悟。
黄浦工作站豫园社工点 姜怡然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