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案主小J,他近十年来的生活就是吸毒——入所——出所——再复吸这样的恶性循环,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老官司”了。记得他上次出所时只与社工见了一面,不到一个月就又复吸了。这次他一回来就主动来找社工,称收到了社工的来信,只是懒得回。在强戒所里,他听说社工什么都可以帮他,所以才来找社工的。当社工向他解释社康期间他所必须履行的义务时,他明显地显示出自己的不耐烦。除了表示自己将不再吸毒外,其他的生活还会照旧,吃吃喝喝玩玩,反正他离婚的父母不会管他,也管不住他。社工感到小J虽然他承诺了将远离毒品,但无论是在对毒品的认识、对自己的前途、对生活的态度都存在着认知上的偏差,这都将成为他再次复吸的诱因。
由小J的表现不由让社工想到,无论是表面需求还是内在需求都是社工应该关心的,而且内在需求才是他真正需要的。因为认知决定行为,在与服务对象建立了关系后如何才能真正地帮到他们,必须从他们的想法开始。
1、对社工的认识:服务对象往往对社工的服务性质有所了解,但只片面注重社工所提供的物质资源,导致不少人在出所后向社工要求这要求那。但社工需要帮助服务对象认识到社工是解决问题的支持者,不是代替服务对象决定问题的挡风墙;是心理问题的疏导者,不是心理疾病的治疗者;是资源的整合者,不是资源的供应者。社工必须表明自己的工作性质和服务内容,让对象明白社工是服务对象恢复社会功能的支架,不是万能的代理人。在对象出所后,如低保、工作、家庭矛盾等等社工都可以帮着办理、咨询、协调。可是要想真正恢复社会功能,服务对象自己要意识到自己的需求并且为之努力。而这努力不能停留在嘴上,必须是在心里、在行动中。
2、对毒品的认识:由于毒品的依赖性决定了服务对象在出了场所后并不能立刻把吸毒当成过去式。封闭式的方式只是戒毒的第一步,真正的考验是在社区康复期,开放式的环境诱惑太多了,特别是刚出所的对象。一种自由放松的情绪常常会令其忘乎所以,在这种心境下出事的人大有人在。有时一时的放松又有可能重新落入恶性循环。
3、对自己的认识:在对象出所的第一天开始重新作为社会人去适应社会。能否象个人一样的重新站起来,选择权在对象自己手上。每个人在每个阶段都会被赋予一定的责任。你可以说“我是为我自己活的”,但你的责任不会消失而是转借(比如家人)。当帮你承担你责任的人消逝时,责任会象洪水般反噬你,让你无力承担,无法规避。
4、对社会的认识:由于长期在社会的边缘徘徊往往会使服务对象对社会的主流思想都比较漠视甚至鄙视,从而也造成了对自己社会定位的不确定或偏差,也不被社会接受。现代社会有它的残酷性、现实性,也会有不公平,但它也会回报每一个努力的人,只是时间问题。过于扩大不公平你不会有重新站起来的勇气,过于乐观地忽视残酷又会在真实呈现在面前是无法承受。
对于这样的服务对象,社工必须及时介入,听他的过往,让社工了解他的思想,也让他了解社工的理念。他的想法不是一天形成的,也不可能在几句话后改变自己,这本来就是漫长的过程。但社工可以做一面镜子,让服务对象看到自己戒毒过程、成长过程,也把之后服务工作中的隐患降至最低。
宝山工作站 朱玥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