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知行为理论是我们经常会应用到的理论依据。在帮教中,我们经常会遇到服务对象各种在我们看来是“错误”的观念。有时候,这些“错误、非理性”的认知会影响到他们的戒毒康复。这种情况下,我们就需要纠正他们的非理性错误,协助他们建立全新的认知,就会用到认知行为理论。
但是,我们真的了解如何正确使用认知行为理论吗?别的不说,帮助服务对象认识自我的非理性信念,就已经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更别说帮助其进行改变了。很多服务对象通过自己的生活经验和对待世界的看法,建立起一套自己的价值体系,怎么会在社工寥寥几次的干预下就被推翻?
这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认知行为理论中的技巧和方法,以更加细致、耐心的方式开展工作。具体到如何让服务对象认识到自身的非理性信念,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苏格拉底式提问”,一种是“对质”。
苏格拉底式提问是一种温和的引导方式。通过一系列精心设计的问题,我们可以逐步引导服务对象深入思考自己的观念和行为。举个例子:服务对象社恐,害怕与人接触,认为周边人都因为自己吸毒的经历看不起自己。苏格拉底式提问是怎么介入的?“你能具体描述一下社交中感到恐惧和害怕的场景吗?”这便是苏格拉底式提问。而对质又是什么呢?对质是明确指出服务对象的错误认知,并提供事实、逻辑等依据进行挑战。同样是上述例子,对质是如何操作的呢?“你说你认为周围的人会看不起你,你有什么证据吗?”这便是对质。
苏格拉底式提问并不直接向服务对象给出答案,而是让其在自我反思中发现认知中的不合理之处。但有时候,温和的引导并不能撼动服务对象的固有认知,这种情况下,我们就需要运用更为直接,更为有力的对质。在帮教中,对质能够帮助服务对象正视自己的问题,激发他们的自我反思和自我改变的动力。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应该根据服务对象的具体情况和需要,灵活运用苏格拉底式提问和对质两种方法。对于那些较为敏感、内向的服务对象,我们可以更多地采用苏格拉底式提问,逐步引导他们开放自己,表达内心的想法和感受;而对于那些较为固执、自我防御较强的服务对象,我们则可以适当运用对质技巧,直接指出他们的问题所在,促使他们进行深入的反思和改变。
我们应该在帮教中根据不同情况,灵活运用这两种技巧,通过相互补充,逐步推动服务对象改变认知。在接受各类培训时,我们会接触形形色色的体系理论,这些理论都有自己的特点和局限,并不是说,在纸上,或者在电脑上学习了,我们就彻底掌握了,只有将其用于实战,才能加深对于此理论的理解,才能判断这项理论是否适用于我们的帮教。认知行为理论是如此,其他任何体系的理论都是如此。
学以致用,理论只有用于实践,才能真正成为我们的助手,发挥作用,帮助服务对象最终实现他们想要实现的目标。
黄浦工作站豫园社工点 杜斌供稿